民国十九年(1930年)七月二十三日的《中央日报》上,在本市新闻头条位置刊登了一则“吴思豫整顿首都路灯”的新闻。吴思豫当时的职务是首都警察厅长。他为何要整顿南京路灯?民国时南京的路灯又是什么状况呢?
路灯状况堪忧,警察厅出面整顿
南京路灯最早是清末设置于下关商埠的煤油灯,那时路灯是由下关警局以及清道机构负责设置和管理。1910年,金陵电灯官厂开始发电,装少量电灯用作道路照明。到了民国十八年(1929年),首都特别市市政府拨款2.3万银元,由首都电厂沿中山大道安装了200多盏路灯。
首都警察厅长吴思豫要整顿首都路灯就发生在这次装灯的一年之后。吴思豫特派保安科长谢贯一,到南京市政府商洽办理。
据报道,当时南京路灯状况堪忧。灯逐渐损坏,除了中山马路之外,其余地方“一盏皆无”。这样既妨碍了“都市观瞻”,治安交通也受到了很大影响。为此警察厅先后调查路灯的损坏情形,以及所需要的路灯数量,函请首都建设委员会和前特别市工务局,酌量添修,但是最终没有结果。此次,警察厅为谋全市光明,通行便利,以及加强地方治安起见,特派保安科科长谢贯一到市府商洽此事。
电费每度加收一分做补贴
从史料中不难发现,首都警察厅的这次整顿行动,起到了作用。一年之后,即1931年8月22日,市政府、首都建设委员会会同警察厅、市工务局和电厂组成了首都路灯委员会,负责审查路灯计划,筹议经费,拟定管理办法,明确日常工作由市工务局负责,设计、施工由电厂办理。此外,1932年1月1日起,首都路灯委员会经行政院批准,在每户电费内每度加收一分(银元),后来因为货币一再贬值,附加费额多次调整,作为路灯经常维护费及零星扩充路灯之用。
1930年警察厅的这次整顿之后,市区街巷开始逐年装设路灯。据《南京市志》记载,到1937年抗战前夕,南京共有路灯7714盏。装灯范围,东至孝陵卫,南至京芜路,西至上新河,北至燕子矶。侵华日军占领南京期间,路灯被大量损毁,仅剩606盏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1947年底,南京市路灯恢复到了2415盏。
中山路等主干路采用吊式路灯
那么,民国时的路灯是什么样式呢?1929年国民政府公布的《首都计划》对路灯的设置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划。当时中山马路的路灯装置,是采用悬空格式,以横线悬挂于马路中线之上,但是考虑到这种悬空的装置,电灯如果能供给充分光线,必然导致发射闪光,妨碍汽车司机的视线,而且容易被暴风雨所破坏,所以《首都计划》提出改为行人路边的竖柱装设为宜。
另外,所装路灯的发光点到行人路面的距离,也因为各区性质不同,设置上略有差异。在商业区内,应为四公尺;在住宅区内,应为三公尺半;在林阴大道,不得小于五公尺。而且路灯之间的距离,无论如何不得在二十五公尺以外,在干路或者商业区路,应以十八公尺为标准。
两旁路灯柱架的竖立,也应该参错相间,每灯光度,以二百五十到六百烛光为适宜,具体光度视道路的广狭,距离的远近,以及每柱装置一灯或者两灯来定。在设有纪念物的地点,每柱应装两灯,这样较为光明。至于柱架的款式,应含有我国艺术。而路灯圆罩所用的玻璃,为了不减少光线的总度,也需要加以研究。
不过,最终路灯的设置并没有完全参照《首都计划》。中山路等主干路,采用钢索对绷吊式灯具,将路灯悬吊在路中心。山西路等干路的路灯是3米灯具,灯具伸出电线杆外3米。小街巷的路灯是1米灯具。